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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5469:请介绍一下贵行的实际控制人情况和控股股东情况。
答 渝农商行刘建忠:您好,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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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5940:请介绍一下贵行的营销渠道情况。
答 渝农商行谢文辉:本行重视营销渠道建设,一方面抢占区位优势资源,加快营业机构物理网点的规划布设,扩充营业网点、自助服务等传统渠道业务功能;另一方面加大信息科技投入,积极发展现代电子银行渠道。本行已建立了包括营业机构网点、互联网金融平台、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移动展业平台、电话银行及短信银行业务等营销渠道体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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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5483:请问持有贵行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有哪些?
答 渝农商行刘建忠:您好,截至2019年6月30日,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988,000,000股,占比9.88%、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797,087,430股,占比7.97%、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89,084,181股,占比5.89%、隆鑫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570,000,000股,占比5.70%。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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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6853:请问贵行聘请了哪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答 渝农商行周颖:您好,本行聘请普华永道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银行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3月31日的合并口径及银行口径的资产负债表,2016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1-3月的合并口径及银行口径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对上述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11038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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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12423:请说明贵行面临的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变化的风险。
答 渝农商行江莉:您好,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及金融市场等紧密相关。近年来,中国经济已进入新常态,国际经济走势仍不明朗,国家战略推进、改革红利释放、产业结构优化等因素仍对经济基本面起到一定支撑作用。经济新常态下,结构调整和发展模式转型带来的经济下行和金融风险集中暴露,商业银行经营难度将逐步加大;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脱媒进一步压缩了商业银行的盈利空间。针对经济环境和金融市场的变化,如果本行无法及时相应调整现有经营政策,则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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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6942:请问贵行公司贷款业务与同业相比情况如何?
答 渝农商行周颖:您好,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银行基本一致。截至2019年3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较2018年12月31日增长7.30%。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较2017年12月31日同比增长6.02%,同行业可比银行平均同比增长13.55%;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较2016年12月31日同比增长13.08%,同行业可比银行平均同比增长12.76%。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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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12733:请问贵行如何进行合规风险管理?
答 渝农商行江莉:您好,合规风险是指因未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本行根据法律、规则和准则,主动制定或修订与本行合规风险相符合的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场所文件等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以有效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合规风险。
本行实施合规风险管理的主要流程如下:
(1)风险识别
本行对内部合规风险存在或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合规风险产生的原因等进行分析判断,并通过收集和整理本行所有合规风险点形成合规风险列表,以便进一步对合规风险进行监测和控制。
(2)风险评估
在合规风险识别基础上,本行应用一定的方法估计和测定合规风险可能导致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等相关风险损失的概率和损失大小,以及对本行整体运营产生影响的程度。
(3)风险控制
在完成合规风险分析评估基础上,本行根据合规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本行对合规风险的承受能力,确定采取哪些适宜措施加以监控的活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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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游客05591:请介绍一下国内农村商业银行的市场格局。
答 渝农商行刘建忠:您好,农村商业银行前身为农村信用社。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6]33号)确立了“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指导思想,同时决定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隶属关系,并且提出在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地区组建农村合作银行。
2001年,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在江苏省试点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批复》(银复[2001]60号),选择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江苏省常熟市、张家港市、江阴市率先进行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试点,批准上述3个地区在原农村信用联社基础上,由农户、个体工商户、各类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自愿出资入股,分别改制设立为3家农村商业银行。2003年,在前期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15号),按照“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推进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的产权模式。同年8月,重庆、浙江、山东、江苏等8个省市被列入改革试点。根据上述文件精神,2004年各地陆续组建了江苏吴江、江苏昆山、上海、北京、深圳等农村商业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农村商业银行可经营《商业银行法》规定的部分或全部业务。
2004年6月5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48号),明确了“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的监管原则,建立省级政府、信用社省级管理机构、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分工合作的农村金融机构新监管体系。
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农村金融改革的产物,凭借其灵活的管理体制、高效的业务流程、规范的公司治理等优势,扎根农村市场,开拓经营,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统计口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村商业银行总资产占国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39%。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农村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商业银行在农村金融领域具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谢谢!